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6-18
各二级实验中心:
为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,切实加强实验教学能力建设,更好的支撑和保障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,根据《中国美术学院实验室工作办法》(国美实验发〔2022〕1号)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坚持制度为主线,明确人员管理
各二级实验中心作为管理主体,需明确内部架构,压实管理责任。指定一名领导统筹监督实验室工作,设立实验中心主任主持日常事务,涵盖规划布局、设备管理、安全监管等;依实际规模配备一至两名副主任协助工作,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教学副院长兼任。请各单位于 6 月 26 日前,将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名单(附件)交至设备和实验室管理中心(资产办)。
二、规范实验室的设置、调整和撤销
教学、科研实验室设置需立足学校实际,遵循 “合理布局,统筹规划,注重效益” 原则。实验室建制与名称是教学评估及上级管理的重要依据,不得随意改动。
各单位对实验室进行增设、撤销、归并、更名等调整,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填报“申请表”,“调整(撤销)”等资料报送至设备和实验室管理中心(资产办)审核,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设立和调整。
三、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与出入门精准化管管理
严格执行 “先培训、后准入” 原则,严禁未经安全教育者进入实验区域。实验室需分类组织安全培训,涵盖安全规定、应急预案、防护装备使用等内容,学生开展实验操作前,必须通过 “实验室管理平台” 完成培训并取得证书,各实验室依自身特点设定培训与考试内容。
强化实验室出入口管理,落实人员、物资动态管控,实现 “人员可追溯、物资可管控、风险可预警”。学生进入实验室须及时在管理平台打卡登记,相关数据将作为考核实验室运行的重要指标。
联系人:马艺洵,联系电话:0571-87200032。
附件: 1、二级实验中心及实验室成员名单.xlsx
附件: 2、中国美术学院实验室设立登记表.xlsx
附件: 3、中国美术学院实验室调整(撤销)申请表.xlsx
设备和实验室管理中心(资产办)
2025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