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实验中心: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5年12月25日《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》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:
一、强化风险意识
当前正值期末实验教学高峰期与寒假前特殊时段,叠加冬季低温干燥气候及人员流动频繁等因素,安全风险突出。请各中心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。
二、开展专项自查
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,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管理、气瓶使用、设备断电防护、消防通道畅通等情况,及时整改隐患。
三、规范假期管理
明确寒假期间关闭与开放的实验室清单。关闭实验室须落实“断水、断电、断气”措施;确需开放的,须经审批备案,指定责任人,加强日常巡查与远程监控。
四、加强应急值守
完善应急预案,确保值班人员在岗、信息畅通、响应迅速。
请各单位接此提醒后,迅速传达落实,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要求执行到位,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设备和实验室管理中心(资产办)
2025年12月26日